11月7日下午,區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果斷查處一起非法野外用火行為,對當事人做出行政拘留五日,并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7日上午,市民程某從外地回鄉,到位于眉山村蝦子山的老伴墳前祭掃,引發山火,被眉山村巡山的村干部發現,眉山村迅速組織撲滅林火,并控制了當事人程某。區森林公安分局接警后將當事人帶回進行調查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區森林公安分局對程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并處罰款500元。
這是我區進入森林防火期內處理的第一起非法野外用火行為。區森林公安分局民警表示,今后,對類似非法野外用火行為,將堅決打擊,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