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區五橫鄉:聯動調解促和諧 陳年積案得化解
日期:2014-04-18 11:28:02 來源:宜秀網 點擊:
2012年11月15日,市宜秀區五橫鄉小學生陳某在放學回家的途中被同鄉同社區村民楊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撞成重傷。經醫院緊急救治,受害人陳某左脛腓骨粉碎性骨折、外傷性脾破裂。后經市交警部門事故認定,事故責任由楊某全部承擔。
事故發生后雙方多次就醫療費用進行溝通協商,但一直因醫療費用等相關賠償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無奈之下,陳某監護人遂于2013年12月向宜秀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該區法院司法調解后達成楊某一次性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12.8萬元。陳某家庭因為受害者就醫療費已經花去十幾萬,下一步還要進行大的手術,現在是急需用錢,在達成司法調解協議后,肇事者楊某并未積極履行民事賠償。陳某監護人遂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五橫鄉政法委了解情況后,帶領鄉、社區、組三級綜治、調解、治保干部、矛盾糾紛及信訪維穩信息員等工作人員多次上門做耐心過細的說服教育工作無果,該戶以沒有錢為由拒絕履行,甚至說:大不了就是去坐牢,自己一年還掙不到一兩萬塊錢呢。
近日,該鄉針對陳某監護人反映的問題,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要求將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與司法實踐活動結合起來,再次開展聯合調解工作。此前,該鄉調解委員會制定了調解預案。他們一邊聯系區法院一邊協調當事人雙方,經過區法院、鄉村維穩干部的共同努力,雙方答應就庭外調解坐下來共同協商解決。為徹底化解當事人雙方的矛盾糾紛,保障受害人陳某的合法權益,確保調解協議得到履行。2014年4月14日,該鄉調解委員會邀請宜秀區法院分管副院長等一行來到調解庭,就此案進行深入調查,重點核實當事人雙方家庭實際困難情況。經走訪調查,被告人楊某無正當職業,收入來源少,妻子身體有病,孩子在校讀書,且老母親年事已高。
針對本案實際情況,本著服務群眾,以人為本的理念,充分發揮司法機關的能動性。由鄉政法委牽頭,組成兩個調解小組,分別找雙方當事人做工作,講法釋理,引導當事人雙方換位思考、互諒互讓、權衡利弊、友好協商。經過全體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達成如下協議:一是必須盡快兌付陳某的賠償款;二是上門向受害人及其親屬賠禮道歉;三是取得陳某及其監護人的真心諒解。近日,楊某已登門向受害人賠禮道歉,目前,正在籌措資金,盡快讓受害人賠付到位。(宜秀區司法局五橫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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