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弊案今天二審宣判,宣判結果大逆轉,陳水扁、吳淑珍從一審的無期徒刑,二審都被判20年有期徒刑,不過陳水扁對于判決結果仍然相當不滿意。
據臺灣聯(lián)合新聞網報道,今天10點“高院”宣判二審結果,陳水扁判刑20年有期徒刑、罰金1.7億、褫奪公權10年,吳淑珍判刑20年有期徒刑、罰金2億、禠奪公權10年,陳致中判刑1年2個月、罰金3千萬,黃睿靚判刑判1年、罰金2千萬、緩刑4年、須繳“國庫”1千萬。
至于馬永成則判刑11年6個月、禠奪公權5年,林德訓判刑12年6個月、禠奪公權5年,陳鎮(zhèn)慧則從一審的免刑改為判刑7個月、緩刑2年,蔡銘哲判刑1年7個月、緩刑3年,須繳“國庫”3千萬,力麒負責人郭銓慶免刑,李界木判刑2年、緩刑5年、須繳“國庫”3千萬。
陳水扁在9點多精神奕奕到達法院,還向媒體揮手,法官宣判時,陳水扁態(tài)度相當鎮(zhèn)定,緊握雙手,專心聆聽。法官表示因為扁家將瑞士七億陸續(xù)匯回臺灣,所以減輕刑度。不過陳水扁透過律師表示,對于判決結果仍然相當不滿意。
而瑞士七億陸續(xù)匯回臺灣,截至今天,扁家已經匯4.6億回臺,11點隨即召開羈押庭,扁是否會被當庭釋放,備受關注。
大批支持者則一大早就聚集在“高院”外,關心宣判結果,高呼口號,場面相當混亂。